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關乎香港法律的討論皆應以基本法為起點

來源: 新華社          發布時間: 2017-01-10

  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9日指出,任何關乎香港法律的討論,皆應以基本法為起點。

  香港2017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9日在中環大會堂舉行。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香港律師會會長蘇紹聰、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及數百名司法人員和律師出席了典禮。

  馬道立在致辭中指出,法庭過去一年處理不少重要的公法案件,引發社會熱議。法律的真諦在於不單要尊重個人的權利和利益,也要尊重其他人的權利和利益。法庭審理案件時,尤其是關於公法的案件時,也要以這個案件為基礎,而從社會整體角度考慮的處事手法,都蘊藏在基本法之內。

  對於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案件,馬道立指出,法庭不會認為此等案件比其他案件有更高價值,或者有任何分別,所以對此等案件是以同樣方式應用法律原則和法律程序。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致辭時表示,部分人士為增加政治籌碼,不時以法治作為口號,恰當的刑事檢控有時遭到批評,皆因有關人士支持被告的政治立場,而罔顧證據和法院判決。他強調,香港要維護法治,漠視法律責任、作出不恰當的政治化批評,無疑與法治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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