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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愛國者按基本法治港 才是真正的依法治港

來源: 文匯報          發布時間: 2017-05-30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日前舉行的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上指出,依照香港基本法産生的特別行政區管治團隊,必須由尊重中華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的愛國者組成。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都要帶頭認真學習基本法,嚴格執行基本法,大力宣傳基本法。要將學習掌握基本法的水平,作為特別行政區任用和評價公職人員的重要標準。這是對香港特區貫徹落實「一國兩制」、依照基本法治港的重要要求。由愛國者組成特區管治團隊,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特區管治團隊成員帶頭學習掌握基本法,嚴格依照基本法辦事,這樣才能真正實現依法治港,能夠使香港特區沿着「一國兩制」的正確方向發展。

  香港回歸後實現「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而「港人治港」就是要由愛國者治港、按照憲法和基本法治港。國家已故領導人鄧小平在1984年6月明確指出:「『港人治港』有個界限及標準,就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愛國者治港,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基礎和核心要求。香港回歸祖國之後,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這個性質決定了香港必須由熱愛國家、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的愛國者來治理,這樣才能保證把「一國」放在首位,正確處理好「一國」與「兩制」的關係,使「一國兩制」在香港全面、準確貫徹落實。同時,按照「一國兩制」來治理好香港,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也是香港的愛國者應該承擔的神聖職責。回歸20年的歷程充分證明,只有愛國者治港,才能讓香港無論處在任何複雜的環境之下,都在「一國兩制」的正確軌道上運行,不迷失方向,不誤入歧途。

  至於愛國者如何治理好香港,答案很清晰,就是要依照憲法和基本法治港。張德江在座談會上指出,「我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標誌着香港的憲制基礎和法律地位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和根據憲法制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共同構成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政治運作、社會治理體系的憲制基礎」。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基本法在香港特區的法律體系中,處在頂端的位置,用法律的術語來説,是具有凌駕性地位。因此,特區管治團隊,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所有公職人員,深入學習、領會基本法,全面落實基本法的各項規定,嚴格依照基本法來履行各項職能,是依法治港的根本要求;管治團隊所有成員的任何行為,如果違反了基本法或不尊重基本法,也就失去了擔任特區公職人員的基本條件和資格。

  正因為基本法對於依法治港具有核心地位和作用,香港特區今後在任用和評價公職人員時,當然需要把學習和掌握基本法的水平,作為重要的標準,只有學好、用好基本法的人士,才具備擔任公職、委以重任的資格。那些刻意歪曲基本法,甚至為了某些目的而對基本法進行「另類詮釋」的人,自然不應任用為公職人員,尤其不能擔任重要部門的關鍵職位,這樣才能確保基本法正確實施,保障依法治港不會背離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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