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勞工處1月18日宣布,由3天增至5天的法定男士侍産假當日開始實施。
香港2015年2月開始實施法定男士帶薪侍産假。2018年10月,特區立法會通過《2018年雇傭(修訂)(第三號)條例》,同意將法定侍産假由原先的3天增至5天。
勞工處宣布,根據《2018年雇傭(修訂)(第三號)條例》,按連續性合約受雇的男性,如有子女在2019年1月18日或之後出生,在按法例規定通知僱主後,可享受5天侍産假。
勞工處發言人介紹,僱員如果要放侍産假,必須給僱主適當通知。僱員如在嬰兒的預計出生日期前最少3個月已通知僱主放假打算,則有權在通知僱主其實際放假日期後即時放假;如果沒有作出上述預先通知,則必須在實際放侍産假前最少5天通知僱主其放假的確實日期。
特區政府估計,法定男士侍産假舉措每年可惠及數以萬計男性僱員。(記者 郜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