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正文

梁愛詩:「一國兩制」與香港居民的公民義務

來源: 紫荊網          發布時間: 2014-06-30

44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 梁愛詩

  《「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公布後,引起香港各界廣泛關注。在各種各樣的議論中,較少談及居民的義務,在此我談一點個人看法,供大家參考。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設立,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實際情況,國家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按照 『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不在香港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已由中國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予以闡明。」因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香港特區基本法,規定香港實行的制度,以保障國家對香港的政策方針的實施。

  國家對香港方針政策有深奧政治思想

  國家對香港的政策方針,孕育於一套深奧的政治思想,它僅權宜於中英外交上的談判,如何處理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其實也涵蓋了中國歷代對主權的重視、領土治理的理念、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關係,還有中華文明和儒家思想的仁、義、禮、智、信及「天下大同」,更重要的是當今中國的政治理念。毫無疑問,中英聯合聲明的簽署,體現了中央政府對香港人最大的包容、愛護和善意,因此,中央政府給予香港高度自治權:除了國防、外交和有關主權的行為,委任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等,中央政府不在香港行使行政、立法及司法權。除基本法附件三列入的外,全國性法律不在香港實施,最高人民法院不處理香港案件,香港稅收無須上繳;換句話説,香港的管治、法律和經濟,都掌握在自己的手裏。國內國外都承認,回歸17年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總體上成功落實。

  香港居民最重要的義務是遵守法律

  另一方面,作為一個香港居民,按照基本法應有的義務,只載於第四十二條,即: 「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有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義務」。對這一條的義務,許多人都沒有認真研究。2007年,有些人提出以「公投」來挑戰我們的政治體制;現在,甚至有小撮人認為當他們不同意法律的規定時,他們有權違法。

  討論政改問題時,中央官員強調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不能和中央對抗,是天經地義的要求,也是其履行職責的起碼要求,反被反對派攻擊。「兩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張德江委員長説過: 「實行行政長官普選是香港政治制度的深刻變化,事關『一國兩制』在香港的正確實施,事關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事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 沒有「一 國」的安定,何來「兩制」的共存和香港的繁榮穩定!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責成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和竊取國家機密等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特區政府在2003年嘗試立法,因大游行和立法會反對派議員反對而失敗,至今仍未落實。

  尊重國家憲法對國民的要求也是香港居民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四條要求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雖然特區的設立和制度,由香港基本法規定,例如: 免服兵役,自行立法保護國家安全等,這些對國民的基本要求,也是香港居民的義務。

  一個公民與國家的聯繫,在乎種族、文化、語文和歷史,在乎法律的事實,和感情上的共鳴,公民的集體,由於這些聯繫,成為民族,成為國家。從歷史上來看,香港自古屬於中國國土之內,香港居民絕大部份屬中華民族,我們共享同一語文,共享一個文化和歷史。從法律上來説,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和香港基本法,我們是中國公民。在感情上,由於156年殖民統治,被英國人「洗腦贏心」,國家觀念薄弱;香港人對回歸前的法治、廉政、自由等核心價值十分珍惜,時常警惕恐怕失去這些優勢;香港在經過長期迅速發展後,有些優勢己減弱,更依靠民主、自由和法治作為浮泡,滿足自己的優越感;加上建國早期國家也走過不少顛簸的路,許多從內地移居香港的居民,背負着慘痛的經歷,恐共、抗共的心理被人利用;1967年反英抗暴運動和1989年的政治風波在左、右派心中仍然存在鬱結,因而對國家經濟、科學和國際的成就,懐着愛恨交織的感情。「一國兩制」給予香港人很大的自由度和空間,一方面是特殊待遇,同時也成為兩地人民的隔膜。 這些錯綜複雜的感情,成為香港居民進入中國公民身份的罣礙。

  2007年,在基本法實施十周年的座談會上,我曾經説過:回歸的意義不在換一枝旗,改一些名稱,而在走過一段心路歷程,對國家民族的認同,對國民身份的認受。回歸差不多17年,香港人如何放下包袱,拋棄成見,認識祖國,與內地和台灣、澳門同胞融合一體,包容友愛,團結一致,認識國民的權利和義務,為國家的民主、法治、發展和利益,為振興中華出一分力。我們應該重拾信心,憑着往日創造繁榮的香港精神,做好「一國兩制」下的公民義務。

  如果社會各界都能重視香港公民的基本義務,並能夠對這個問題開展研究討論,共享成果,必能對繼續實踐好「一國兩制」作出更大的貢獻。

    
01002003044000000000000001110394126741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