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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嚴格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落實普選

來源: 中新社          發布時間: 2015-03-31

  梁振英。(圖片來自央視網)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26日表示,特區政府處理政改議題的立場十分明確。要成功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行事。這是必須遵守的憲制框架。否則,普選只會是「鏡中花、水中月」。

  梁振英介紹説,國家領導人對其多次強調,中央真心誠意希望香港在2017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訂明了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為這個目標也訂下具體時間表;去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為2017年實現普選提供了憲制基礎和框架。由此可見,中央的立場十分明確,步驟也十分清晰,就是要依法、如期落實普選。

  當天在特區立法會出席行政長官答問會時,梁振英表示,特區政府願意聆聽政改意見,但這些意見一定要符合基本法和包括「8·31」決定在內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否則,就沒有討論基礎。社會上提出的意見,無論聲音是否溫和,都不能把不符合基本法的主張變成合法的。

  梁振英還表示,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根據各自的法律、傳統,形成不同的首長産生制度。在香港,根據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實行的普選,就是真普選。普選行政長官,要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産生行政長官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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