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民《求是》撰文:把握“一國兩制”新的定位 正確處理六對重要關係

來源: 《求是》          發布時間: 2018-01-15

  編者按:日前,我辦主任王志民在《求是》雜誌發表文章,全文如下。

 

  核心要點:

  ■憲法作為“根本大法”“母法”,是包括基本法在內的一切法律的“根”和“源”,在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內的全國範圍內具有最高效力和權威。根據憲法而制定的基本法,其一切效力和權威都來源於憲法。

  ■在落實“一國兩制”的過程中,必須正確認識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和權力來源,不能借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來排斥、對抗和侵蝕中央全面管治權,更不能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中國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大背景下,已經回到祖國懷抱的香港,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積極對接國家發展戰略,有助於當前探索發展新方向、尋找發展新動力、開拓發展新空間。

  ■中央政府與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關係也就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關係,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在“一國兩制”之下,中央政府對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領導方式有別於對內地省、區、市政府的領導方式。特別是對於基本法規定的屬於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中央從不干預。但中央政府依法行使對特別行政區的權力必須得到尊重和保障,中央政府依法作出的有關決策部署必須在特別行政區政府得到貫徹落實。

  ■按照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內地同胞不僅要擁護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也要尊重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同樣,香港同胞不僅要維護香港自身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也要尊重國家主體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

  ■“一國”是“兩制”存在的根本前提,沒有“一國”就沒有“兩制”。“一國兩制”的初心,首先是實現國家統一的“一國”,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因此,“一國”不僅意味着背靠祖國的機遇和優勢,也意味着維護“一國”的責任和義務。

 

  黨的十九大報告將“堅持‘一國兩制’和推進祖國統一”列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條基本方略,成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十六屆四中全會首次提出“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面臨的嶄新課題”,十七大進一步表述為“重大課題”,到十八大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實行“一國兩制”和中央對香港、澳門各項方針政策的“根本宗旨”,再到十九大報告將堅持“一國兩制”上升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條基本方略,這一不斷遞進的歷史脈絡,反映出我們黨對“一國兩制”規律性認識的不斷深化,也確立了“一國兩制”事業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新的定位。

  黨的十九大報告對“一國兩制”的新定位深刻揭示了香港“一國兩制”實踐之於國家發展和民族復興的重大意義。

  確立這一新定位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應有之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作為直轄於中央政府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從回歸之日起,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我國是單一制國家,雖然“一國兩制”賦予香港高度自治權,但並沒有改變我國單一制的國家結構,香港始終是直轄於中央政府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一國兩制”的最早提出是為了解決歷史遺留的台灣、香港、澳門問題,它在香港回歸過程中主要體現為國家統一的理論與實踐,香港回歸祖國後,隨着由憲法和基本法所規定的特別行政區制度的確立和運行,“一國兩制”在香港就已轉變為國家治理的理論與實踐。我們黨也從單一社會主義制度下領導國家建設的黨,發展成為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局部地區保留資本主義的“一國兩制”條件下領導國家建設的黨。所以,“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理應作為國家治理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包含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之中。這與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我們既要把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地建設好,也要把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建設好”的要求是相一致的。確立“一國兩制”新定位,對我們黨不斷提升治國理政能力,對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戰略意義。

  確立這一新定位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必然要求。香港在國家發展進程中一直扮演着獨特而重要的角色。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香港為國家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作出了不可磨滅的重大貢獻。回歸祖國後,香港更走上了與祖國內地優勢互補、共同發展、永不分離的寬廣道路。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中,香港不應也不會缺席。作為世界重要金融中心和著名自由港,香港擁有高度市場化、法治化、專業化、國際化的先發優勢,被公認為是人流、物流、服務流、資金流、資訊流等“五流”最融通的地區,各類要素市場均有足夠深度和廣度,連續多年在全球營商環境排名中位列第一,可以充分利用“一國兩制”特殊條件,發揮香港所長,對接國家所需,擔負起國家重大戰略首要境外推進平台、全球創新要素集聚平台、對外交流參與和傳播平台、國家軟實力提升和展示平台等重要功能。確立“一國兩制”新定位,有利於香港更好找準自己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的新定位、新角色,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根據“一國兩制”新定位,黨的十九大報告對新時代繼續推進“一國兩制”在香港的成功實踐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其中最根本的就是要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具體來説,需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六對關係”。

  一是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香港從回歸之日起,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首先就是納入國家憲法體系和憲制秩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回歸完成了香港憲制秩序的巨大轉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憲法作為“根本大法”“母法”,是包括基本法在內的一切法律的“根”和“源”,在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內的全國範圍內具有最高效力和權威。根據憲法而制定的基本法,其一切效力和權威都來源於憲法。但香港社會有些人“忽視憲法”“忘記憲法”,甚至有人刻意無視憲法、違反憲法(比如“港獨”分離活動),這是香港很多“亂象”的根源。因此,要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必須加強憲法和基本法的宣傳教育,澄清和糾正那些認為憲法在香港並不適用,或者只認基本法不認憲法的誤區,增強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

  二是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的關係。十九大報告指出,“必須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香港有些人認為基本法並沒有提及“中央全面管治權”,這個概念是新的東西,是要收窄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這是一個重大誤解。香港回歸以來,中央對基本法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一直予以充分尊重,“一國兩制”在香港的成功實踐,就是全面管治權和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的生動體現。我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是恢復包括對香港全面管治權在內的完整主權。正因為如此,中央才能授予香港高度自治權。這在憲法上的體現就是第三十一條,即“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也就是説,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是“源”與“流”的關係,兩者不能割裂,更不能對立。十九大報告對此作出強調,體現了問題導向,是針對香港“一國兩制”實踐中出現的一些變形、走樣的現實危險和潛在隱患的及時糾偏。在落實“一國兩制”的過程中,必須正確認識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和權力來源,不能借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來排斥、對抗和侵蝕中央全面管治權,更不能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三是融入國家發展和發揮香港優勢的關係。十九大報告指出,要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這是中央作出的一項具有戰略意義的決策,也為香港發展指明了戰略方向。多年來,香港發展始終與國家發展緊密相連,香港充分發揮資金、技術、貿易、人才、專業服務等優勢,為國家改革開放和發展發揮了特殊作用、作出了重大貢獻。同時,香港人多地狹、資源和空間有限、經濟外向度高,要實現更大發展,必須用好內地巨大的腹地和市場。特別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中國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大背景下,已經回到祖國懷抱的香港,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積極對接國家發展戰略,有助於當前探索發展新方向、尋找發展新動力、開拓發展新空間。比如,十九大報告提到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就將為香港發展打開更大的空間。隨着港珠澳大橋和廣深港高鐵等基礎設施的投入運營,大灣區1小時優質生活圈指日可待,香港同胞尤其是青年人可以在粵港澳大灣區中生活、發展,成家、立業,創業、創新,在這個新的更大的共同家園中獲取國家發展帶來的巨大機遇和紅利。

  四是中央政府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關係。基本法第十二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這明確揭示了中央和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本質是中央與地方、管轄與被管轄的關係。因此,中央政府與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關係也就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關係,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在“一國兩制”之下,中央政府對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領導方式有別於對內地省、區、市政府的領導方式。特別是對於基本法規定的屬於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中央從不干預。但中央政府依法行使對特別行政區的權力必須得到尊重和保障,中央政府依法作出的有關決策部署必須在特別行政區政府得到貫徹落實。中央政府全力支持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積極作為,特別行政區政府切實維護中央政府的權威,並努力以符合香港實際的辦法完成中央政府依法交予的各項任務。這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關係的應有之義,也是世界通行的政治倫理和法理要求。在“一國兩制”實踐中,中央駐港機構和特別行政區政府都是對中央負責,二者應當攜手並肩,共同前行,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五是“港式思維”“港事港辦”和“北京思維”“內地方式”的關係。按照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內地同胞不僅要擁護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也要尊重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同樣,香港同胞不僅要維護香港自身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也要尊重國家主體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中央一直要求要以香港行得通的方式處理香港問題,注重“港式思維”“港事港辦”。同樣,香港同胞特別是肩負管治香港重任的治港者,也需熟悉、尊重“北京思維”“內地方式”。在處理有關問題時,也要站在國家全局的高度來考慮,想一想會不會影響國家整體利益。還要從內地人民的角度進行換位思考,想一想會不會引起兩地同胞的矛盾。只有將“港式思維”“港事港辦”和“北京思維”“內地方式”相融相通,才更有利於理解和落實中央對港的方針政策,更有利於維護好“中央全面管治權”,更有利於行使好“高度自治權”,更有利於促進香港發展、增進香港同胞福祉。

  六是“一國”和“兩制”的關係。上述五個方面的關係,本質上都可以歸結為“一國”和“兩制”的關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並深刻指出,“一國”是根,根深才能葉茂;“一國”是本,本固才能枝榮。可以説,“一國”是“兩制”存在的根本前提,沒有“一國”就沒有“兩制”。“一國兩制”的初心,首先是實現國家統一的“一國”,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因此,“一國”不僅意味着背靠祖國的機遇和優勢,也意味着維護“一國”的責任和義務。比如,在維護國家安全上,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香港作為法治社會,不應成為國家安全的“法外之地”、憲制責任的“真空地帶”。又比如國民教育問題,同樣不應有“兩制”之分。“愛國”是超越意識形態的普遍性原則,是香港社會核心價值的重要內容。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社會各界有責任切實加強對廣大青少年的國家歷史文化教育,進一步增強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讓愛國愛港光榮傳統在一代又一代青少年中薪火相傳,讓香港同胞同祖國人民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共享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榮光。(作者:王志民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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