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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全文)

來源: 新華社          發布時間: 2016-11-02

  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批評和自我批評是我們黨強身治病、保持肌體健康的銳利武器,也是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須堅持不懈把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武器用好。

  批評和自我批評必須堅持實事求是,講黨性不講私情、講真理不講面子,堅持“團結——批評——團結”,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嚴肅認真提意見,滿腔熱情幫同志,決不能把自我批評變成自我表揚、把相互批評變成相互吹捧。

  黨員、幹部必須嚴於自我解剖,對發現的問題要深入剖析原因,認真整改。對待批評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不能搞無原則的紛爭。

  批評必須出於公心,不主觀武斷,不發泄私憤。堅決反對事不關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對、少説為佳的庸俗哲學和好人主義,堅決克服文過飾非、知錯不改等錯誤傾向。

  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對各種不同意見都必須聽取,鼓勵下級反映真實情況。黨內工作會議的報告、講話以及各類工作總結,上級機關和領導幹部檢查指導工作,既要講成績和經驗,又要講問題和不足;既要注重解決問題,又要從問題中反思自身工作和領導責任。

  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帶頭從諫如流、敢於直言,以批評和自我批評的示範行動引導黨員、幹部打消自我批評怕丟面子、批評上級怕穿小鞋、批評同級怕傷和氣、批評下級怕丟選票等思想顧慮。把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作為考核評價領導班子的重要依據。

  十一、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監督是權力正確運行的根本保證,是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舉措。必須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黨內不允許有不受制約的權力,也不允許有不受監督的特殊黨員。

  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形成有權必有責、用權必擔責、濫權必追責的制度安排。實行權力清單制度,公開權力運行過程和結果,健全不當用權問責機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黨的各級組織和領導幹部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增強法治意識、弘揚法治精神,自覺按法定權限、規則、程序辦事,決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決不能違規干預司法。

  營造黨內民主監督環境,暢通黨內民主監督渠道。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要增強監督意識,既履行監督責任,又接受各方面監督。

  黨內監督必須突出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領導幹部要正確對待監督,主動接受監督,習慣在監督下開展工作,決不能拒絕監督、逃避監督。

  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加強自律、慎獨慎微,自覺檢查和及時糾正在行使權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問題,做到可以行使的權力按規則正確行使,該由上級組織行使的權力下級組織不能行使,該由領導班子集體行使的權力班子成員個人不能擅自行使,不該由自己行使的權力決不能行使。

  對涉及違紀違法行為的舉報,對黨員反映的問題,任何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都不准隱瞞不報、拖延不辦。涉及所反映問題的領導幹部應該回避,不准干預或插手組織調查。

  黨員、幹部反映他人的問題,應該出於黨性,通過黨內正常渠道實名進行,不准散佈小道消息,不准散發匿名信,不准誣告陷害等。對通過正常渠道反映問題的黨員,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准打擊報復,不准擅自進行追查,不准採取調離工作崗位、降格使用等懲罰措施。

  堅持授權者要負責監督,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置。強化上級組織對下級組織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監督,防止權力失控和濫用。

  對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必須依紀依法進行。紀檢監察、司法機關嚴格依紀依法按程序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行為進行調查。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自行決定或受指使對黨員、幹部採取非法調查手段。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追究紀律和法律責任。

  十二、保持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建設廉潔政治,堅決反對腐敗,是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務。必須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和制度防線,着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保持黨的肌體健康和隊伍純潔。

  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經得起權力、金錢、美色考驗,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為人民服務。

  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講修養、講道德、講誠信、講廉恥,養成共産黨人的高風亮節,自覺遠離低級趣味。

  各級領導幹部是人民公僕,沒有搞特殊化的權利。中央政治局要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克己奉公,帶頭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帶頭執行廉潔自律準則,自覺同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作鬥爭,不准利用權力為自己和他人謀取私利,禁止違反財經制度批錢批物批項目,禁止用各種藉口或巧立名目侵佔、揮霍國家和集體財物,禁止違反規定提高幹部待遇標準。

  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注重家庭、家教、家風,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行為。禁止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家屬親友謀求特殊照顧,禁止領導幹部家屬親友插手領導幹部職權範圍內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來自領導幹部家屬親友的違規干預行為要堅決抵制,並將有關情況報告黨組織。

  全體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拒腐蝕、永不沾,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堅決抵制潛規則,自覺凈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決不能把商品交換那一套搬到黨內政治生活和工作中來。黨的各級組織要擔負起反腐倡廉政治責任,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黨內決不允許有腐敗分子藏身之地。

  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是全黨的共同任務,必須全黨一起動手。各級黨委(黨組)要全面履行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領導責任,着力解決突出問題,建立健全黨內政治生活制度體系,把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深入開展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宣傳教育,把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列為黨員、幹部教育培訓的必修內容。

  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黨的各級組織要強化對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建立健全問責機制,上級黨組織要加強對下級黨組織的指導監督檢查,各級組織部門和機關黨組織要加強日常管理,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嚴肅查處違反黨內政治生活準則的各種行為。

  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要從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做起。高級幹部要清醒認識自己崗位對黨和國家的特殊重要性,職位越高越要自覺按照黨提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越要做到黨性堅強、黨紀嚴明,做到對黨始終忠誠、永不叛黨。制定高級幹部貫徹落實本準則的實施意見,指導和督促高級幹部在遵守和執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上作全黨表率。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全黨要堅持不懈努力,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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